11月5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甘洛縣警方獲悉,甘洛縣公安局海棠派出所民警根據線索得知,家住海棠鎮某某村的羅某某涉嫌濫伐自家林木,遂立即前往調查。
據民警介紹,羅某某在未辦理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于2023年8月份找到親戚羅某、徐某、徐某某、李某4人幫忙砍伐其自家林地里的柳杉。經林草局調查報告反饋,羅某某濫伐林木總面積為0.157公頃,共514株。其中喬木林地0.1386公頃,灌木林地0.0184公頃,林木蓄積70.5立方米。羅某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涉嫌濫伐林木罪。目前,羅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羅某某指認現場
警方表示,森林作為重要的自然資源,與每個人的生存發展息息相關。自有林木受法律保護,采伐亦不可任性。生活中常見的采伐“風倒木”“水倒木”“火燒木”“蟲害木”,也都必須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并嚴格按照許可證上記載的地點、面積、樹種、期限及方式等規定進行砍伐,切莫因法律意識淡薄貪圖便利,抱有僥幸心理,否則可能觸犯濫伐林木罪,不僅要負刑事責任還要承擔環境侵權民事責任。
▲羅某某被刑拘
■法律解讀
何為濫伐林木罪?
哪些林木農民可砍伐?
據警方介紹,濫伐林木罪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濫伐森林或其他林木且數量較大的行為。以下情形也以濫伐林木罪定罪處罰:
(一)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法律規定的其他主管部門批準并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林木采伐許可證,但違反采伐許可證規定的時間、數量、樹種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單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二)超過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數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因此,無證砍伐或是超強度、超范圍砍伐,即使所砍林木為自己所有,也可能成立本罪。但按照采伐技術流程采伐自然保護區以外的竹林,或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除外。
關于濫伐林木的法律后果,濫伐林木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樹(胸徑五厘米以下)500至1000株以上,構成“數量較大”,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濫伐林木50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樹2500至5000株以上,構成“數量巨大”,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可責令濫伐林木者限期在原地或者異地補種濫伐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可處濫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森林法》第五十六條明確規定:“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請采伐許可證?!?。
但對于這個規定,需要準確地解讀。首先要清楚“自留地”、“房前屋后”、“個人所有”、“零星樹木”幾個概念。
自留地:自留地有別于自留山,屬于農業用地,非林地。是指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農戶種植農作物,發展經濟,補貼家用、可長期耕種的農用地,不能與自留山混為一談。
房前屋后:房前屋后的土地也基本都是非林地,可以直觀地理解為“四旁”,即村旁、路旁、水旁、屋旁等。
個人所有:個人所有有兩層意思,一是樹木為個人栽植,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其次是權屬清晰,不存在爭議糾紛。
零星樹木:零星樹木這一點最為關鍵。通常的零星樹木概指3-5株,如果自留地、房前屋后栽植的樹木成片,幾十株以上,已經形成片林,那就不存在“零星樹木”的概念,是需要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
綜上,農民可以砍伐的樹木都是非林地種植的樹木,且未成片零星分布。同時,對于樹齡超過百年的、被國家納入珍稀保護范圍的樹木,即便一株也不能隨意砍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