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全省入河排污口設置,明確入河排污口分級審批權限,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要求,河南省生態環境廳研究起草了
《河南省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權限劃分方案(征求意見稿)》
,于近日發布并公開征求意見,截至時間為2023年12月15日。
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同意設置入河排污口:
(1)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入河排污口的;
(2)入河排污口設置直接影響合法取水戶用水安全的;
(3)入河排污口設置不符合防洪要求的;
(4)在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具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的保護區內設置新的入河排污口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規定的。
限制設置入河排污口的有關規定符合下列情形的,限制設置入河排污口:
(1)對水環境質量不達標的水功能區,除城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等重要民生工程的排污口外,應當嚴格控制新設、改設或者擴大入河排污口;
(2)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規定限制設置入河排污口。
生態環境部門要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單位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 入河排污口規范化建設》要求,規范設置入河排污口標識牌、監測采樣點或必要的檢查井,鼓勵規模以上工礦企業、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設置視頻
監控系統
和水質流量在線監測系統,實現入河排污口實時動態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