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5日,經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北京市發布《揮發性有機物車載移動監測與評價技術規范》(DB11/T 2174-2023),標準將于2024年4月1日起實施。
該標準規定了揮發性有機物車載移動監測系統、技術性能要求及檢測方法、質量控制與質量保證、數據統計要求和監測結果評價等。適用于工業園區或重點地區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車載移動監測工作。
標準由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提出并歸口,由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實施。起草單位:北京市生態
環境監測
中心、清華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