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地方標準《鉛、鋅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發布并公開征求意見,與鉛鋅工業現行標準相比,本標準對行業工業爐窯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進行加嚴,均采用績效 A 級指標進行控制;結合當前重金屬管控要求,對行業涉及的重點重金屬進行控制,并對部分因子排放限值進行加嚴。
新標準規定了鉛、鋅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適用于鉛、鋅工業的大氣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鉛、鋅工業企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需要注意的是,本標準不適用于鉛、鋅壓延加工工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也不適用于附屬于鉛、鋅工業企業的非特征生產工藝和裝置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