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湖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2024年第二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農架林區生態環境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及修復施工相關信息公開工作指南》等有關規定,結合近期全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和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情況,省生態環境廳更新形成《湖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2024年第二批)》(以下簡稱《名錄》,附件1)和《湖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移出清單》(截至2024年3月11日)(附件2),新增納入湖北樂野科技有限公司和崇陽縣青山釩鐵有限責任公司2個地塊,移出原葛店化工廠場地南區B地塊和陽新縣建益礦產品加工有限公司地塊2個地塊,現予以發布。
列入《名錄》地塊禁止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對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的風險管控、修復目標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塊,土壤污染責任人、土地使用權人可以申請移出《名錄》。
附件:1.湖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2024 年第二批)
2.湖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移出清單(截至2024年3月11日)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