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
水污染防治
法》等相關重要文件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廣東省廣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在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和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等上級部門的大力支持和指導下,依托多年積累的工作經驗和技術基礎,先行先試,牽頭組織相關行業單位編制了廣州市
地方標準
《污染源
污水監測
現場質量控制技術規范》(DB4401/T 243—2024)(以下簡稱《標準》),將于2024年2月23日實施。
作為廣州市第一部專門針對污染源污水監測現場質控的地方標準,《標準》的發布與實施,突破了多項關鍵技術難點,統一了污染源污水監測的現場質控措施要求,有利于解決行業痛點難點問題,對廣州地區生態環境監測機構開展污染源污水執法或日常監管監測、防范弄虛作假行為、確保數據“真、準、全”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