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給水排水設計標準》gb50015-2019
4.7.12 高出屋面的通氣管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通氣管高出屋面不得小于0.3m,且應大于最大積雪厚度,通氣管頂端應裝設風帽或網罩;
2 在通氣管口周圍4m以內有門窗時,通氣管口應高出窗頂0.6m或引向無門窗一側;
3 在經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面上,通氣管口應高出屋面2m,當屋面通氣管有礙于人們活動時,可按本標準第4.7.2條規定執行;
4 通氣管口不宜設在建筑物挑出部分的下面;
5 在全年不結凍的地區,可在室外設吸氣閥替代伸頂通氣管,吸氣閥設在屋面隱蔽處;
6 當伸頂通氣管為金屬管材時,應根據防雷要求設置防雷裝置。
【條文說明】
4.7.12 本條對高出屋面的通氣管設置作出規定。
1 本款中規定了通氣管高出屋面的高度,當屋頂有隔熱層時,應從隔熱層板面算起。
3 本款中“經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面”一般指公共建筑的屋頂花園、屋頂操場等,這些地方需要開闊的場地、清新的空氣,故規定“當屋面通氣管有礙于人們活動時,可按本標準第4.7.2條規定執行”。
4 本款中“建筑物挑出部分”是指屋檐檐口、陽臺和雨篷等。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02
5.2.10 排水通氣管不得與風道或煙道連接,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通氣管應高出屋面300mm,但必須大于最大積雪厚度。
2 在通氣管出口4m以內有門、窗時,通氣管應高出門、窗頂600mm或引向無門、窗一側。
3 在經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頂上,通氣管應高出屋面2m,并應根據防雷要求設置防雷裝置。
4 屋頂有隔熱層應從隔熱層板面算起。
《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2011
8.2.13 排水通氣管的出口,設置在上人屋面、住戶平臺上時,應高出屋面或平臺地面2.00m;當周圍4.00m之內有門窗時,應高出門窗上口0.60m。
通氣管伸出屋面2.0米
通氣管防雷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