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屋面工程
21.1 檢驗批的劃分
各分項工程宜按屋面面積每500m2~1000m2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m2應按一個檢驗批。
21.2 最小抽樣數量
?。?)基層與保護工程各分項工程每個檢驗批的抽檢數量,應按屋面面積每100㎡抽查一處,每處應為10㎡,且不得少于3處。
?。?)保溫與隔熱工程各分項工程每個檢驗批的抽檢數量,應按屋面面積每100㎡抽查一處,每處應為10㎡,且不得少于3處。
?。?)防水與密封工程各分項工程每個檢驗批的抽檢數量,防水層應按屋面面積每100㎡抽查一處,每處應為10㎡,且不得少于3處;接縫密封防水應按每50m抽查一處,每處應為5m,且不得少于3處。
?。?)瓦面與板面工程各分項工程每個檢驗批的抽檢數量,應按屋面面積每100㎡抽查一處,每處應為10㎡,且不得少于3處。
?。?)細部構造工程各分項工程每個檢驗批應全數進行檢驗。
21.3 檢驗批容量:按面積計。
22、建筑給水排水及供暖
22.1 檢驗批的劃分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項工程,應按系統、區域、施工段或樓層等劃分。分項工程應劃分成若干個檢驗批進行驗收。
23、通風與空調
23.1 檢驗批的劃分
子分部中的各個分項,可根據施工工程的實際情況一次驗收或數次驗收。
23.2 最小抽樣數量
依據《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43-2002確定。
24、建筑電氣
24.1 檢驗批的劃分
?。?)變配電室安裝工程中分項工程的檢驗批,主變配電室應作為1個檢驗批;對于有數個分變配電室,且不屬于子單位工程的子分部工程,應分別作為1個檢驗批,其驗收記錄應匯入所有變配電室有關分項工程的驗收記錄中;當各分變配電室屬于各子單位工程的子分部工程時,所屬分項工程應分別作為1個檢驗批,其驗收記錄應作為分項工程驗收記錄,且應經子分部工程驗收記錄匯總后納入分部工程驗收記錄中。
?。?)供電干線安裝工程中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供電區段和電氣豎井的編號劃分。
?。?)對于電氣動力和電氣照明安裝工程中分項工程的檢驗批,其界區的劃分應與建筑土建工程一致。
?。?)自備電源和不間斷電源安裝工程中分項工程,應分別作為1個檢驗批。
?。?)對于防雷及接地裝置安裝工程中分項工程的檢驗批,人工接地裝置和利用建筑物基礎鋼筋的接地體應分別作為1個檢驗批,且大型基礎可按區塊劃分成若個檢驗批;對于防雷引下線安裝工程, 6 層以下的建筑應作為1個檢驗批,高層建筑中依均壓環設置間隔的層數應作為1個檢驗批;接閃器安裝同一屋面,應作為1個檢驗批;建筑物的總等電位聯結應作為1個檢驗批,每個局部等電位聯結應作為1個檢驗批,電子系統設備機房應作為1個檢驗批。
?。?)對于室外電氣安裝工程中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庭院大小、投運時間先后、功能區塊等進行劃分。
24.2 最小抽樣數量
依據《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303-2015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