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態環境污染, 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環境空氣監測臭氧傳遞標準的校準工作,生態環境部組織制定了新國家標準
《環境空氣監測臭氧傳遞標準校準技術規范(HJ 1319—2023)》
,標準規定了環境空氣監測臭氧傳遞標準校準所需的系統組成與原理、技術要求、校準工作流程和要求等,將從2024年6月1日實施。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標準適用于校準環境空氣監測臭氧傳遞標準,濃度范圍為 1 nmol/mol~500 nmol/mol,涉及分析型傳遞標準校準系統、發生型傳遞標準校準系統兩種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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