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土壤和沉積物中金屬元素的測定方法,《土壤和沉積物 19種金屬元素總量的測定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HJ 1315—2023)于2023年11月27日首次發布
(全文見附件)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土壤和沉積物中19 種金屬元素總量的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本標準的附錄A 為規范性附錄,附錄B~附錄D 為資料性附錄。
該標準準適用于土壤和沉積物中銀(Ag)、砷(As)、鋇(Ba)、鈹(Be)、鉍(Bi)、鎘(Cd)、 鉻(Cr)、鈷(Co)、銅(Cu)、鋰(Li)、錳(Mn)、鉬(Mo)、鎳(Ni)、銻(Sb)、鍶(Sr)、 鉛(Pb)、鉈(Tl)、釩(V)和鋅(Zn)共 19 種金屬元素的測定。
當取樣量為 0.1 g、消解后定容體積為 50 ml 時,19 種金屬元素的方法檢出限為 0.02 mg/kg~5 mg/kg, 測定下限為 0.08 mg/kg~20 mg/kg,詳見附錄。
方法原理
土壤或沉積物樣品經消解后,采用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進行檢測,根據元素的質譜圖或特征離 子進行定性,內標法定量。試樣由載氣帶入霧化系統進行霧化后,以氣溶膠形式進入等離子體的軸向通 道,在高溫和惰性氣體中被充分蒸發、解離、原子化和電離,轉化成帶正電荷離子經離子采集系統進入
質譜儀
,質譜儀根據離子的質荷比進行分離并定性、定量分析。在一定濃度范圍內,離子的質荷比所對 應的信號響應值與其濃度成正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