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9日,經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我市發布《環境空氣顆粒物網格化監測評價技術規范》(db11/t 1819-2021),標準將于7月1日起實施。
該標準適用于網格化監測網絡覆蓋的各行政屬地的環境空氣顆粒物評價與管理。標準規定了基于網格化監測的環境空氣顆粒物評價的評價對象和評價項目、評價方法、數據統計要求等內容。
附件:《環境空氣顆粒物網格化監測評價技術規范》(db11/t 1819-2021)
2021年3月29日,經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我市發布《環境空氣顆粒物網格化監測評價技術規范》(db11/t 1819-2021),標準將于7月1日起實施。
該標準適用于網格化監測網絡覆蓋的各行政屬地的環境空氣顆粒物評價與管理。標準規定了基于網格化監測的環境空氣顆粒物評價的評價對象和評價項目、評價方法、數據統計要求等內容。
附件:《環境空氣顆粒物網格化監測評價技術規范》(db11/t 181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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