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科學技術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杭州海關研究起草了《關于加快推進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一網辦”“一指辦”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簡稱《實施意見》),加快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一網辦”“一指辦”改革。
《實施意見》圍繞大儀資源、服務平臺和產業支撐提出2023年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工作目標。要求到2023年底,力爭整合30萬元及以上大儀15000臺,安裝物聯網傳感器11000臺以上,大儀數字化集約率達到95%以上,形成由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創新企業等各類主體共同組成的大儀共享網絡。同時完善省大儀開放共享平臺的全周期管理“一網辦”全流程服務“一指辦”,并重點打造集成電路、汽車等領域的大儀共享專題。此外《實施意見》還提出,到2025年底,要基本形成開放共享的良好生態。
為實現目標,《實施意見》提出九大工作舉措和五項政策保障。
工作舉措:要求大型科研儀器完成安裝驗收后及時納入大儀平臺,并提供對外開放共享。對申請以財政資金新購50萬元及以上大儀的嚴格開展查重評議,并鼓勵優先購置國產儀器。推進省大儀平臺與管理單位大儀管理系統和各管理部門業務系統的數據對接,簡化數據填報工作。對大儀入網、開機、使用等情況進行監測,開展大儀動態監管,提高閑置大儀使用率。鼓勵單位自建大儀集約化平臺,最大限度地提高科研儀器資源的使用率和效益。著力培育科研儀器技術隊伍,完善政策保障。探索第三方機構市場化運營模式,培育第三方專業機構。加快推動長三角開放共享。加強大儀開放共享形成的科學數據管理,強化科學數據的知識產權保護和開放共享。
政策保障:加大開放共享激勵,給予每臺大儀獎勵上限2萬元,每家單位獎勵上限50萬元。加大創新券支持力度,打通省大儀平臺與創新券管理系統,支持企業通過省大儀平臺使用創新券支付大儀費用。強化科技金融保障,推廣科研儀器“共享?!?,加入省大儀平臺的管理單位可為安裝物聯網傳感器的大儀購買保險。支持國產大儀使用,在保障科研需求的前提下,優先購置國產儀器,逐年提高國產大儀購置與使用比例,同時重點支持大儀國產化替代、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強化評價激勵約束,將開放共享的組織管理、運行使用、共享成效作為年度績效評價的重要指標。
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作為我國科技創新政策的一部分從2015年開始試試,對于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充分發揮科研設施與儀器對科技創新的服務和支撐作用有著重要意義。浙江省發布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推動了浙江的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工作,同時也促進了長三角區域的開放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