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生態環境局日前對9家存在問題的污染源在線監控設備運維機構集中進行了約談,要求這些運維機構在2021年1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自2020年4月以來,太原市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了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運維專項質控核查,累計下發8期質控核查通報,共移交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各類問題186個:通過每日超標信息報送和各級部門的質控核查,針對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不正常運行和超標排污,已累計處罰近300萬元。
經核查梳理,9家污染源運維機構存在的共性問題包括:在線設備故障頻繁,且未按照規范要求補充手工監測;部分行業特別是水泥、焦化行業質量控制比對誤差較大;工控機數據、數據采集儀器的數據與監控平臺數據不一致,誤差超過規范允許范圍;分析儀產生的廢氣、廢液未配備收集排放裝置;運維缺少校驗記錄,運維臺賬無企業負責人簽字,標氣標定記錄缺項,試劑更換記錄缺失;部分在線監測站房缺少運維人員信息、排放標準、監測設備關鍵參數等公示牌,標氣瓶配備不齊全,站房內過期藥品、試劑、閑置設備未及時清理;站房衛生臟亂差,線路雜亂,廢水進出水管線無對應水流方向標識;部分企業掉線頻繁,且無法按時補傳數據,導致傳輸率低。
記者在約談會上了解到,被集中約談的9家運維機構中,既有省內運維機構,也有上海、江蘇等省外運維機構,運維的側重點也各不相同,有運維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也有運維污水、固廢污染處理設施的。另外,參會的還有太鋼等3家重點排污企業。
太原市要求,各運維機構在整改過程中必須堅守“四個不放過”:問題查找不準確、不透徹的不放過;整改責任不明確、不落實的不放過;整改措施不切實際、沒有力度的不放過;整改效果不明顯、企業不滿意的不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