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發布:國務院新政助力企業應對涉企行政檢查挑戰
在2025年初的政壇動態中,一項與企業發展密切相關的政策發布引起了廣泛關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25年1月7日(星期二)下午3時,準時舉行了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此次會議,司法部多位領導齊聚一堂,共同介紹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相關情況。這一政策的出臺,無疑為眾多企業,尤其是涉VOCs(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的企業,在面對環保與安全監管的雙重壓力下,提供了一份寶貴的“解困指南”。
執法檢查,尤其是環保和安全領域的檢查,一直是企業運營中難以回避的話題。近年來,隨著環保督察和幫扶活動的頻繁開展,企業在應對這些檢查時,常常發現自身需要在安全和環保要求之間尋找一個微妙的平衡點。尤其是在VOCs治理領域,這種平衡顯得尤為關鍵。一方面,企業需要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防止因粉塵濃度過高等問題引發爆炸等安全事故;另一方面,企業又要避免這些粉塵溢出窗外,造成環境污染,從而觸犯環保法規。這種安全與環保的雙重壓力,讓不少企業感到無所適從。
針對這一問題,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局長劉波在吹風會的答記者問環節,特別提及了一則具體案例。他說道:“有的印染企業反映,在生產過程中,車間內的粉塵濃度一旦過高,就可能構成安全隱患。然而,從環保角度來看,這些粉塵一旦溢出窗外,又會構成環境污染。面對這樣的困境,企業該如何平衡不同角度的要求呢?”劉局長的這一提問,直擊企業痛點,也引發了在場記者和聽眾的深思。
那么,針對這一困境,《意見》又提出了哪些具體的解決方案呢?
首先,《意見》強調了清理檢查事項的重要性,旨在從源頭上遏制亂檢查的現象。按照文件要求,有關主管部門需要全面梳理并公布本領域內的檢查事項,并對這些事項進行動態管理。對于沒有法定依據的檢查事項,要堅決予以清理;對于法定依據發生變化的檢查事項,要及時進行調整;對于沒有實際成效的檢查事項,要堅決予以取消。同時,未經公布的檢查事項,一律不得實施。這一規定,無疑為企業減輕了不必要的檢查負擔,也提高了檢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其次,《意見》明確要求明確檢查標準,以杜絕隨意檢查的現象。針對企業反映的檢查標準不透明、不一致等問題,《意見》規定,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需要在2025年6月底前,全面梳理并公布本領域的行政檢查標準。對于實踐中存在的檢查標準不一致、甚至不同領域標準相互沖突的問題,《意見》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提請本級政府或者是上一級行政機關進行協調,以確保企業能夠明確知曉并遵守相關標準,避免因標準不協調不一致而承擔不利后果。
最后,《意見》還強調了嚴格檢查程序的重要性,以確保檢查規范有效。為了規范檢查活動,《意見》從三個方面對如何開展檢查作了程序性規定,形成了完整的制度閉環。具體包括:執法主體在實施檢查前,要制定詳細的檢查方案并報單位負責人批準;行政執法人員在實施檢查時,要出具檢查通知書、出示執法證件,并在檢查過程中制作筆錄;執法主體在檢查完成后,要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企業。這一系列程序性規定,不僅避免了檢查的隨意性,還提高了檢查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還體現了對企業發展的關懷和支持。在檢查中發現問題時,《意見》要求堅持過罰相當的原則,可以依法采用提醒、告知、勸阻等方式進行處理的,要更多采用柔性的執法方式。對于可以不罰或者免罰的情況,要堅決不罰或免罰,以著力為企業營造一個寬松、良好的發展環境。
綜上所述,《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的出臺,無疑為企業在應對涉企行政檢查方面提供了一份有力的“解困指南”。這一政策的實施,將有助于減輕企業負擔、提高檢查效率、優化營商環境,從而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對于涉VOCs排放的企業而言,這更是一份難得的“福音”,將幫助他們在安全與環保的雙重壓力下找到一條更為寬廣的發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