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128號)要求,生態環境部組織各?。▍^、市)推薦“無廢城市”候選城市,并會同相關部門篩選確定了“11+5”試點城市和地區。我們現在就推進“無廢城市”建設過程中,如何推動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促進城市綠色發展轉型,提高城市生態環境質量等問題交流工作經驗,探索工作模式。
基本情況
染化、醫藥行業是紹興市的重要產業,行業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管理一直是紹興市一個難點。試點前,紹興市危險廢物管理主要面臨以下三個問題:一是危險廢物產生量較大。2019年,紹興市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為42.92萬噸,位居浙江省前列。二是小微產廢企業危險廢物收運不及時。據環境統計,紹興市有危險廢物產生的小微企業共2184家,其中年產生危險廢物10噸以下的1894家,占比86.7%。這些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因產生量小、種類雜、管理力量薄弱等問題,其收運處置問題已逐漸演變成企業管理的“痛點”、政府監管的“難點”、經濟發展的“堵點”。三是廢鹽、飛灰依靠無害化分區填埋處置,缺乏綜合利用手段。據統計,紹興市廢鹽、飛灰合計產生量10余萬噸/年。2020年6月1日,新《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實施,廢鹽等危險廢物需進入剛性填埋場填埋,加劇了我市處置壓力。
針對以上問題,紹興市以“無廢城市”建設為抓手和載體,堅持問題導向,通過制度、市場、技術、監管四大手段,全面提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監管能力和風險防控能力,探索形成了“源頭減量—全量收運—規范利用處置”的危險廢物精細化管理模式(圖1)。
圖1 源頭減量-全量收運-規范利用處置的危險廢物精細化管理模式示意圖
主要做法
試點建設以來,紹興市以“無廢工廠”創建引領企業技術創新,推動危險廢物源頭減量;提出“代收代運”和“直營車”兩種模式,因地制宜實現小微產廢企業危險廢物收運全覆蓋;率先實施危險廢物“點對點”利用制度,探索提升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切實防范環境風險。
(一)通過綠色工廠建設和工藝技術革新,以工業原料全量利用為目標,實現危險廢物減量化和資源化
1、制度創新
出臺《紹興市綠色制造體系評價辦法》,明確“產品設計生態化、用地集約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等“五化”為主體的綠色工廠創建要求。在此基礎上,提出“無廢工廠”理念,制定《紹興市“無廢工廠”評價標準》,細化了危險廢物資源化、無害化等要求,截至2020年12月,合計創建市級綠色工廠70家、“無廢工廠”40家。
2、技術創新
(1)分散染料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改造
龍盛集團投資6.3億元,將原來每噸染料產生90-120噸酸性廢水的工藝,改造為接近“零排放”,使單位產品廢水產生量下降95%,單位產品廢渣產生量下降96%,減少硫酸鈣廢渣14.4萬噸/年,回收副產硫酸銨產品7萬噸/年,獲得直接經濟效益3億元/年。該項目已被列入國家工信部清潔生產示范項目(圖2)。
圖2 分散染料清潔生產工藝流程
(2)混雜廢鹽綜合治理資源化改造
針對化工行業產生的工業混雜廢鹽無利用價值且處理成本高的問題,龍盛集團開發出一套高鹽廢水綜合治理技術。按照該集團目前6000噸/天的廢水排放量,平均含鹽濃度2%計算,每年可減少混雜廢鹽產生量2萬噸,獲得直接經濟效益1.6億元。此外,與上虞眾聯環保有限公司合作,投資10億余元建設每年5萬噸工業廢鹽和6萬噸廢硫酸的資源化利用項目(圖3),將處置成本高、經濟效益差、安全風險大的氯化鈉與硫酸鈉的混雜鹽,轉化為經濟價值高、市場容量大的硫酸鈉和鹽酸,同時因地制宜解決了工業廢硫酸的處置問題,形成了一條綠色、可持續的“廢鹽生態鏈”。
圖3 工業廢鹽和廢硫酸資源化利用項目示意圖
(3)醫藥化工行業提升原材料利用率改造
新和成公司在產品的研發階段,堅持“四化”原則,即“規?;?、系列化、協同化、一體化”。整個集團生產的營養品、香精香料、原料藥等產品可以共用中間體。利用高真空精餾、超臨界反應等先進技術,把原材料吃干榨盡?!爸苄跃S生素及類胡蘿卜素的綠色合成新工藝及產業化”技術榮獲了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同時大力提升生產自動化水平,實現自動化程度90%以上,連續化程度80%以上,對無法連續化生產的部分工藝,也通過智能化系統實現程序控制。通過工藝和裝備的提升,大幅度降低了損耗,減少了廢物的產生。
(4)水煤漿氣化及高溫融熔協同處置技術
紹興鳳登環保有限公司開發的水煤漿氣化及高溫融熔協同處置技術,以工業有機固廢、廢液等作為原料替代煤和水,年節約標煤約25000噸,節水約31000噸。2019年資源化生產合格的高純氫氣(氫能源)1181.16萬m3、氫氣9.6萬瓶、工業碳酸氫銨5.44萬噸、工業氨水6.16萬噸、液氨1.86萬噸、甲醇0.32萬噸、蒸汽4.9萬噸等產品,充分利用了有機類廢物中的碳、氫元素,實現了危險廢物的高附加值資源化利用(圖4)。
圖4 水煤漿氣化及高溫融熔協同處置技術示意圖
(二)探索建立“代收代運”+“直營車”模式,實現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運全覆蓋
1、制度創新
2020年7月,紹興市無廢辦和紹興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印發《紹興市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運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產廢單位、收運單位管理要求。該《辦法》將危險廢物年產生量不超過10噸、單一種類不超過1噸的小微產廢企業、學校、科研院所及檢測單位作為責任主體,依托“無廢城市”信息化平臺,規范小微產廢企業危廢管理,做到“應納盡納、應收盡收”,清除監管盲區。收運單位除做好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運輸外,還要指導產廢企業在信息化平臺上完成申報和全過程臺賬記錄,幫助產廢企業危險廢物的收集、臨時貯存達到國家相關規定和標準要求,實現“專人、專庫、專賬”管理,服務企業長遠發展。
2. 市場模式創新(兩種模式)
(1)“代收代運”
“代收代運”模式指的是以區、縣(市)為主體,遵循“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企業受益、多方共贏”的原則,由屬地政府制定相關操作規程,明確收運主體、收集范圍及對象、收集許可、貯存設施、轉運過程、延伸服務等要求,全力推動收運經營活動的規范化。統一收運單位要根據國家或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建設規范建設收集貯存設施并獲得環評批復,面積應根據收集貯存量及中轉周期合理設計,污染防治設施應滿足所收集種類的相關污染防治要求。在開展收集工作時,收運單位應與現有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合作并取得其授權(收集范圍不得超過合作單位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規定),收運處置過程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該方式告別了傳統的“政府兜底”思維,充分利用市場,進一步挖掘固體廢物再生價值,提高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水平,實現發展循環經濟和防控生態環境安全風險系統耦合。該模式較適用于轄區內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數量較少、利用處置廢物類別較為單一的地區。目前,紹興市的諸暨市、嵊州市、新昌縣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采用了“代收代運”模式,已實現鄉鎮收運全覆蓋,合計為企業節省危險廢物處置成本100余萬元。
(2)“直營車”模式
“直營車”模式指的是由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直接集中簽約,服務指導,定時、定點、定線上門收運的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運處置“直營”模式。該模式實現了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運處置一體化、服務運營網格化、監督管理信息化,提高了收運處置效率,降低了企業處置成本,避免了二次轉運風險,增強了環境污染風險防控能力,較適合在工業園區集中且具備較強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的地區推廣應用。目前,紹興市上虞區已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的“直營車”模式,該模式按照“申報+評審”“簽約+指導”“平臺+微信”“轉移聯單+gps監控”“抽查+考核”的“五步法”開展(圖5、圖6)。上虞區小微企業收運體系已實現鄉鎮全覆蓋,合計清運小微企業危險廢物300余次,處置危險廢物1800余噸。越城區、柯橋區已全面啟動“直營車”模式。
圖5 上虞區小微企業分布圖
圖6 固廢管理平臺數據分析圖
3、監管方式創新
紹興市生態環境局持續強化涉危企業監管執法,委托第三方單位開展涉危企業現場監管核查,印發4.2萬份《關于加強小微企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的告知書》,通過鄉鎮、園區發給所有工業企業“人手一份”。每年組織鄉鎮、園區和重點企業人員開展固廢知識培訓和警示教育,深入推進涉固廢案件環境損害磋商賠償和公益訴訟工作,探索推廣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進一步壓實產生者責任制,切實防范環境風險。
(三)以特點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為抓手,全面提升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
特定類別危險廢物定向“點對點”利用,即在全過程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工業園區內特定企業產生的廢酸和廢鹽等危險廢物,可直接作為另外一家企業的生產原料,減少中間環節。該模式能有效提升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切實防范環境風險。
一是試點先行,提供路徑借鑒。紹興市的試點方案明確了四個“特定”:首先是特定種類,僅工業廢酸、廢鹽等特定種類危廢可進行“點對點”利用;其次是特定環節,僅在利用環節進行豁免,其它環節仍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管理;再次是特定企業,僅可在試點名單范圍內的危廢產生單位和資源化利用單位之間定向利用,每條“點對點”通道均需通過技術和管理實施方案的專家論證,明確入場接收標準、污染防治要求、再生產品質量標準和使用范圍,切實防范環境隱患,并在屬地生態環境部門進行審批或備案,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最后是特定用途,特定危廢定向利用再生產品的使用過程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用途、標準,嚴禁進入食品、藥品等食物鏈環節,鼓勵制定再生產品的地方標準或行業標準。
二是多措并舉,引導有益探索。納入特定危廢“點對點”定向利用試點的單位,實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豁免政策,但需要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持證單位的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制定特定危廢定向利用循環經濟激勵政策,對工業廢酸、廢鹽等特定危廢定向利用設施予以定向補貼,鼓勵定向利用單位開展技術創新和應用,拓寬本市特定類別危險廢物的利用處置途徑。
三是嚴格管理,強化安全保障。做好工業廢酸、廢鹽等特定危廢的源頭品質管理,產生單位應執行工業廢酸、廢鹽出廠月度抽檢制度,并委托擁有國家cma和cnas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檢測報告,確保達到接收單位的再利用標準。入廠接收的工業廢酸、廢鹽等特定危廢貯存設施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不得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式儲池,設置工業廢酸、廢鹽等特定危廢定向利用過程產生的次生危廢專用貯存區,對次生危廢的產生、貯存、處置量及去向進行詳細記錄,記錄數據至少保存十年。加強日常生產運營管理,按照備案的再利用方案進行綜合利用。建立工業廢酸、廢鹽等特定危廢出入庫及利用臺帳,建立可追溯的生產記錄。
為更好地實施“點對點”利用,紹興市從制度和市場等方面入手,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的管理體系。
制度方面,配套出臺了《危險廢物分級管理制度》《紹興市特定類別危險廢物定向“點對點”利用試點工作制度》《紹興市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產品監管辦法》等十余項危險廢物管理制度,還利用紹興市“無廢城市”建設試點本地專家團隊,聯合紹興文理學院、鳳登環保、德創環保、金葵環保等單位,制定了“基于工業廢鹽的印染專用再生利用氯化鈉”團體標準,該標準已于2020年9月印發。
市場方面,在越城區、上虞區確定了14家危廢產生和利用單位,實行每年1.8萬噸廢鹽溶液、5萬噸酯化反應殘渣、20.87萬噸廢酸的“點對點”定向利用(圖7)。此外,上虞眾聯環保2萬噸/年危險廢物剛性填埋場基礎設施基本建成,為我市廢鹽處置提供兜底保障。浙江德創環??萍脊煞萦邢薰灸晏幚?萬噸廢鹽渣資源化利用處置工程項目土建工作已經完成,力爭2021年3月份完成建設并具備試運行條件。
圖7 稀硫酸定向“點對點”資源化綜合利用項目示意圖
經初步測算,通過“點對點”利用,預計每年可為產廢單位減少2.8億元的危廢處置費用,為利用單位節省1.9億元成本,整體凈效益可達將近5億元。此外,廢鹽的定向利用,減少了對剛性填埋場的需求。按10年的使用周期計算,可節約建設投入約2億元,節約填埋庫容約20萬方。廢酸的定向利用則大幅降低了潛在的環境風險。生態和經濟效益的雙提升,帶動企業增加再利用技術的研發投入,實現良性循環。
取得成效
截至2020年底,紹興市具有省級發證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共32家。合計處置能力30.92萬噸/年,綜合利用能力67.9054萬噸/年,較試點前分別提升7.96萬噸/年和16.31萬噸/年,全市危險廢物無害化利用處置率達到99.12%,危險廢物綜合利用率由試點前的25%增加到30%,危險廢物已實現產生利用處置基本匹配。各區、縣(市)均建立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運體系,覆蓋率100%。
推廣應用條件
紹興市危險廢物管理模式對于地區經濟較發達、行業集中度較高、民間資本參與積極的地區具有借鑒意義。全國其他同類城市在推廣應用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是要提供立法保障。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和危險廢物“點對點利用”等制度屬創新制度,是對現有法律法規的突破和細化,缺乏上位法依據,因此,要加快地方立法,填補法律空白,鞏固試點成效。同時,制定相關細化的實施辦法,使相關工作更具可操作性。目前《紹興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條例》已完成立法前期調研工作,并列入2021年市人大立法預備項目,力爭2022年年底前審議通過,頒布實施。
二要構建市場激勵機制。建議在試行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運體系時,建立服務費專項補貼制度,引導社會資本、優勢企業參與其中。在試行危險廢物“點對點”利用制度時,可按照國家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目錄,對依法綜合利用固體廢物、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優惠政策的企業,依據國家稅收政策實行減免。
三是做到科技治廢。建議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按照“整體智治、高效協同”原則,破解監管覆蓋范圍不夠、行政效率不高、裁量尺度不一、人員編制不足等難題。紹興市建設的“無廢城市”信息化平臺,用數字化手段實現監控調度、風險預警、考核展示、交易撮合、管理服務等功能。目前全市5700多家危險廢物產生處置單位已納入信息化平臺,基本實現動態全覆蓋,可實現危險廢物高效率、低成本、全過程、閉環式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