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讀
近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實施《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建設是啥?
《方案》有什么目標和任務?
《方案》具體怎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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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近零碳排放區試點項目? 近零碳排放區試點項目是指基于現有低碳工作基礎,在一定區域范圍內,通過集成應用能源、產業、建筑、交通、廢棄物處理、碳匯等多領域低碳技術成果,開展管理機制的創新實踐,實現該區域內碳排放總量持續降低并逐步趨近于零的綜合性試點項目。 2、實施《方案》的意義是什么? 一是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抓手。試點建設近零碳排放區是貫徹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的重要舉措,也是雙碳工作在城市建設發展過程中的落腳點。 portant; vertical-align: bottom; height: auto !important; width: 30px !important; visibility: visible !important;"/>二是踐行深圳先行示范的工作要求。“十四五”時期是深圳實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第一階段發展目標的五年,深圳有能力也有必要在近零碳排放試點建設工作中先行先試,探索超大城市近零碳發展的可行路徑。 portant; vertical-align: bottom; height: auto !important; width: 30px !important; visibility: visible !important;"/>三是提升低碳試點水平的積極探索。近零碳排放區是對現有低碳試點工作的全面深化,通過多種低碳技術的集成應用和創新示范,推動實現更高水平、更高層次、更高目標的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3、《方案》的指導思想是什么? 《方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終貫徹新發展理念,緊緊抓住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范區“雙區”建設重大歷史機遇,全面深化各類低碳試點示范,因地制宜、循序漸進,探索具有深圳特色的“近零碳”建設路徑,進一步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助力深圳以先行示范標準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4、《方案》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方案》遵循“分類推進、示范引領”“因地制宜、綜合施策”“統籌銜接、創新驅動”等基本原則。選取減排潛力較大或低碳基礎較好的區域、園區、社區、校園、建筑及企業,有序推進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建設,總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充分考慮資源稟賦、發展定位等因素,采取多種對策支持各試點項目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近零碳排放目標與建設方案;統籌兼顧低碳園區、綠色社區、綠色校園等相關工作和要求,在減源、增匯等方面進行技術創新示范,推動準入、核查、信息披露、考核評估等管理機制創新。 5、《方案》的工作目標是什么? “十四五”期間,分批推進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建設,建立實施效果動態跟蹤評價機制。到2025年,完成首批試點項目建設與驗收,總結宣傳推廣試點建設經驗,形成示范帶動效應,建立完善的技術標準與管理體系。持續優化提升建設效果較好的試點項目,推動碳排放總量逐步降低并趨近于零,探索零碳排放區建設模式。 6、《方案》的主要任務是什么? 一是確定示范類型。考慮不同實施對象在推進近零碳排放的難度、實施重點存在差異,選取區域、園區、社區、校園、建筑及企業六類開展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建設,分類指導、以點帶面,多領域多層次推動“近零碳”試點工作。 二是確定示范項目。提出各類試點項目遴選的基本要求,項目在申報時需提交近零碳排放區試點項目創建方案,市生態環境局將會同相關單位組織專家評估,選取減排潛力較大或低碳基礎較好的項目開展試點建設。 三是明確示范要求。結合各類試點項目的特征,分別從碳排放下降、重要降碳領域等方面提出各類試點建設的核心指標和一般指標,進一步明確各類試點項目的創建要求。 7、《方案》的實施步驟是什么? 一是申報評審階段。在2021年開展第一批近零碳排放區試點項目征集工作,由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組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并對通過專家評審的試點項目進行公示。 二是建設實施階段。在2021年—2025年,試點項目單位啟動相關建設工作,建立試點項目動態跟蹤機制,定期跟進試點項目單位建設情況,組織開展試點項目驗收工作。 三是總結提升階段。到2025年,編制形成近零碳排放區試點項目創建導則等相關標準,推動部分運營效果較好的試點項目持續優化提升,探索零碳排放區建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