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做好2022年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重點工作的通知》,并以通知附件的形式更新了《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2022年修訂版)》。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有關負責人就《關于做好2022年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重點工作的通知》主要內容等進行了解讀。
二、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的重點任務
(一)哪些發電企業需要開展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工作?
2020和2021年任一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發電行業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火力發電、熱電聯產、生物質能發電),需要開展2021年度溫室氣體核算和報告工作。符合上述年度排放量要求的自備電廠(不限行業)視同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管理。
(二)《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的適用時間
2021年度以及2022年1至3月仍按照《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環辦氣候〔2021〕9號)要求開展溫室氣體排放核算、編制排放報告。自2022年4月起,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按《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2022年修訂版)》要求,通過環境信息平臺(http://permit.mee.gov.cn)更新數據質量控制計劃并組織實施。需要注意的是,在核算2021及2022年度碳排放量時,全國電網排放因子由0.6101tco2/mwh調整為最新的0.5810tco2/mwh。
(三)關于元素碳含量檢測的要求
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燃煤煤樣的采樣、制樣、化驗、基準換算,應按照《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2022年修訂版)》表1規定的相關標準實施。自2022年4月起,在每月結束后的40日內,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應通過具有中國計量認證(cma)資質或經過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的檢測機構/實驗室出具元素碳含量檢測報告。檢測報告應同時包括樣品的元素碳含量、低位發熱量、氫含量、全硫、水分等參數的檢測結果,用于數據真實性的交叉驗證。檢測報告應加蓋cma資質認定標志或cnas認可標識章。
(四)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應開展月度信息化存證
根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所涉數據的原始記錄和管理臺賬應當至少保存5年。為加強數據質量管理,盡早發現問題、盡早解決問題,重點排放單位自2022年4月起,在每月結束后40日內,通過環境信息平臺對以下臺賬和原始記錄通過環境信息平臺進行存證。月度信息化存證的信息,無需在年度報告中重復填報。
1. 與碳排放量核算相關的參數數據及其蓋章版臺賬記錄掃描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發電設施月度燃料消耗量、燃料低位發熱量、元素碳含量、購入使用電量等在核算中適用的相關參數數據;
2. 通過具有cma或cnas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對元素碳含量等參數進行檢測的,應同時檢測同一樣品的元素碳含量、低位發熱量、氫含量、全硫、水分等參數,并存證加蓋cma資質認定標志或cnas認可標識章的檢驗檢測報告掃描文件;
3. 與配額核算與分配相關的生產數據及其蓋章版臺賬記錄掃描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月度供電量、供熱量、機組負荷(出力)系數等相關參數。
鼓勵地方組織有條件的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探索開展自動化存證,加強樣品自動采集與分析技術應用,采取創新技術手段,加強原始數據防篡改管理。
(五)信息公開要求
發電行業重點企業依法開展信息公開,按照《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2022年修訂版)》(見通知附件2)的信息公開格式要求,在2022年3月31日前通過環境信息平臺公布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2019-2020年度)經核查的溫室氣體排放相關信息。
如相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企業應依據《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向省級生態環境部門提供證明材料,刪減相關涉密信息后公開其余信息。
三、其他行業企業的重點任務
(一)其他行業企業的范圍
2020和2021年任一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建材、鋼鐵、有色、石化、化工、造紙、民航等行業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行業子類件通知附件1)納入本通知工作范圍,開展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與核查工作。相比上一年,2022年納入本通知工作范圍的行業子類不包括二氟一氯甲烷、航空旅客運輸服務、航空貨物運輸服務。其中,二氟一氯甲烷副產物三氟甲烷按照《〈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基加利修正案》有關規定管理。為做好國際民航組織有關國際履約工作,中國民航局正在組織開展民航飛行活動碳排放報告與核查工作。為減輕企業負擔,生態環境部不再重復組織航空旅客運輸服務、航空貨物運輸服務行業企業開展碳排放報告與核查工作。
(二)其他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要求
其他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和補充數據表可在環境信息平臺下載。需要注意的是,在核算2021及2022年度碳排放量時,全國電網排放因子由0.6101tco2/mwh調整為最新的0.5810tco2/m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