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浙江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征求《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綠色處理設施評價導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旨在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推進農村生活污水綠色處理設施發展。
本導則適用于農村生活污水綠色處理設施的評價。農村生活污水綠色處理設施評價應遵循因地制宜、系統全面的原則,結合處理設施所在地域的氣候、環境、資源、經濟和文化等特點,對處理設施全壽命期內的水質達標、資源節約、安全穩定、運維便利、環境友好等性能進行綜合評價。
關于征求《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綠色處理設施評價導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建委(建設局),溫州和紹興市、縣(市、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推進農村生活污水綠色處理設施發展,我廳組織編制了《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綠色處理設施評價導則(征求意見稿)》?,F征求各單位意見,請設區市收集匯總縣(市、區)意見,有關單位直接反饋意見,于5月20日前報送我廳村鎮處。
聯系人:潘繼楊 聯系電話:0571-810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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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