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日前,團體標準《生活垃圾焚燒穩定化飛灰填埋處置技術規程》征求意見工作已經完成,該標準對生活垃圾焚燒穩定化飛灰填埋庫區工程設計、施工和運營管理等提出明確規范要求。
2022年7月30日,中國城市環境衛生協會團體標準《生活垃圾焚燒穩定化飛灰填埋處置技術規程》(下稱《技術規程》)征求意見工作完成,或將加速落地。
《技術規程》針對生活垃圾焚燒穩定化飛灰填埋庫區工程設計、施工和運營管理等問題編制,適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或飛灰專用填埋場填
埋處置穩定化飛灰的組織、實施與管理。首先明確,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廢物危險特性為“毒性(toxicity,t)”,類別屬“hw18 焚燒處置殘渣”,廢物代碼為“772-002-18”。
按照《技術規程》,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經處理后滿足三個條件:1)含水率小于 30%;2)二噁英含量低于 3μgteq/kg;3)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濃度
限值合規,才可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填埋庫區應包括:計量設施、庫區壩、場區道路、防滲系統、滲濾液導排系統、雨污分流系統、地下水導排系統、地下水水質監測井、調節池等。
同時,《技術規程》還對處置后污染物排放控制及監測提出了要求:
1)水污染物控制
每次作業后應及時覆蓋,減少滲濾液產生。降水后如覆蓋層上有積水,應及時排出。
穩定化飛灰填埋結束后,用防水材料(hdpe 膜或防雨布)對堆體進行覆蓋,可從源頭控制雨水入侵填埋堆體。覆蓋層如有積水應及時排出,防止二次污染產生,做到雨污分流。
2)揚塵控制
穩定化飛灰填埋作業應全過程控制揚塵,防止揚塵飄散污染環境。
穩定化飛灰包裝用集裝袋不應重復使用,應與穩定化飛灰一并入庫填埋。
3)環境和污染物監測
飛灰產生單位和處置單位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開展穩定化飛灰預處理及填埋處置過程中的環境和污染物監測。具備條件和能力的產生單位和處置單位可自行檢測和監測,也可委托其它有資質的檢(監)測機構代其開展檢測和監測。